导语 已经完成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税费申报缴纳、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一件事”一次申请集成办理。
厦门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条件
已经完成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税费申报缴纳、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水表户名过户、电表号过户、天然气账号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一件事”一次申请集成办理。
各服务事项申请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2.未涉及抵押、司法查封、行政限制。
(二)电表号过户
3.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4.用电地址、用电容量不变。
(三)水表户名过户
5.用户注册水表无欠费 。
6.申请人需为户主或其委托代理人。
7.供水企业供水服务范围内的个人用户。
(四)天然气账号过户
8.燃气无欠费。
(五)广电网络账号过户
9.数字电视无欠费。
(六)公积金提取
10. 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一次购房提取,后续产权人申请购房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的购房提取间隔满12个月。
11. 与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他人共同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有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已办理住房贷款的除外。
12. 各设区市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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