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房租赁下半年市场化房源租赁方案(第一批)

导语 本批次市场化房源共计8套,租赁期限为3年,本批次房源已完成基本装修,家具家电由承租人自行配置。

  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市场化房源(第一批)租赁方案

  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委托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依照《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有住房市场化配租的通知》(厦房房政〔2021〕8号),根据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工作的统一部署,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市场化房源租赁方案。

  1、房源概况

  本批次市场化房源共计8套,租赁期限为3年,本批次房源已完成基本装修,家具家电由承租人自行配置。

  2、相关费用标准

  本批次房源月租金仅为房屋本身租金,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小区公维金、小区公摊水电等。其中房屋租金由安居集团收取,其余费用租户需自行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接缴费。

  3、招租程序

  一、房源预约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预约

  房源公示平台: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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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预约平台:“厦房租赁”公众号

  预约时间:5天(6月22日-6月26日)

  预约方式:优先选择位于同一地址的房源作为一个批次进行预约,原则上每个人每批次只能预约一次。意向客户于房源信息公示期内自行预约登记。

  申请条件:承租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二、摇号申请

  摇号平台:厦房租赁摇号系统

  摇号方式:房源信息公示期结束后,面向已登记预约的客户按批次进行公开摇号排序,该顺序为选房的先后顺序。完成摇号排序后,对排序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摇号公示:由厦房租赁纪检委员作为见证人,将摇号过程全程视频记录,并在“厦房租赁”微信公众号对摇号视频及摇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本批次摇号时间:6月27日

  摇号结果公示:6月28日-6月30日

  三、集中带看房源

  摇号顺序结果公示期过后,由工作人员逐一电话按排序名单通知客户,告知相应集中带看的时间地点。

  客户看房时需出示身份证并进行签到登记(承租人需实际到场看房)。

  看房时间:7月1日(周五) 09:30-11:30

  选房开始时间:10:30

  根据摇号产生的序号进行选房,采用叫号形式

  4、选房规则

  (一)在规定的集中看房时间段结束后,组织在场已参与摇号的客户根据摇号结果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选房人需为承租人本人,即参与摇号的客户。

  (二)选房现场依摇号顺序进行叫号选房。叫号三次未响应的,予以跳过。客户在安排场次迟到的,可加入正在进行的选房场次,但必须排在该场次选房队列的队尾;未在摇号结果公示名单内但有到场看房的普通客户如有意向承租,可加入正在进行的选房场次,但必须排在该场次有参与摇号的客户之后。

  (三)客户须在现场签约《租赁意向书》并缴纳意向金(1000元),房源一经选定不允许调换住房。

  5、签订租赁合同

  通知签约:厦房租赁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通知,与承租人明确签订租赁合同相关事项及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房源所在现场;

  签约方式:一对一现场签约;

  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三年;

  租金标准:租金押一付三,租金价格根据《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关于明确面向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新毕业大学生和市场化配租房源月租金单价的通知》文件确定;

  租金缴交时间:每季度首月1日-5日。

  本批次签约时间:7月15日(周五)

  一、注意事项

  承租人本人到场签订租赁合同,不得代签;

  若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工作人员按照客户登记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上合同签约人或合同签约人提出放弃拟签约房源,则视为客户放弃当次所选房源,该房源将流入下一次摇号选房房源池,并且客户当次所支付的1000元意向金不予退还。

  客户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意向金将转为房屋履约保证金(若房源月租金小于1000元,履约保证金按1000元计算)。

  6、费用缴交方式

  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128089905400003

  7、合同登记备案及起租

  厦房租赁负责管理工作,建立入住人员情况表,对市场化房源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人员变化情况,于1个月内向中心报备;承租人所承租的房源内若有同住人员增加或减少需及时向我司提供人员变更情况,以便及时更行人员备案登记。

  8、退租与续租管理

  一、退租管理

  本批次房源已完成基本装修,家具家电由承租人自行配置。

  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如承租人要求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向厦房租赁提出书面《提前退租申请书》申请。如厦房租赁同意承租人申请,则承租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当期房屋租金在扣除以下款项后的余额(若有)无息退还:

  (1)当月已实际产生的房屋租金、设备租金、服务费及租赁相关费用等;

  (2)承租人应付未付的其他任何款项。

  退租时房屋均应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经厦房租赁工作人员经查验合格后,并签定《房屋验收交接单》并归还钥匙。

  二、续租管理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厦房租赁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

  9、企业客户

  市场化房源可同步面向企业招租,企业可通过函件至我司提报需求,需一次性租赁10套以上,并提供相关材料。因企业客户承租数量较个人客户多,若企业在公开摇号之前提报需求,可不参与公开摇号;若企业在公开摇号之后提报需求,则将根据当批次所剩房源进行安排,并依照流程进行下一步工作。

  10、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9楼

  咨询电话:0592-222075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5:00-17:30

  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安居集团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968383

  本方案适用2022年下半年市场化房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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