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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入学大学生连续参保怎么认定?

导语 明确“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 号)明确“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新入学大学生”包含哪些群体?

  新入学大学生指的是2025年新考入高校的学生。包括本科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一年级。

  如何理解“连续参保”?

  一是参保人已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那么当他作为新生在厦门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时,其待遇享受期可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是参保人未缴纳2025年居民医保费,但2025年参加了职工医保,现转为参加居民医保。根据国家规定,参保人已连续两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和居民),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不算断保人员;而未连续参保两年(含2年)以上或中断缴费时间超过三个月,都不算作“连续参保”。

  举几个例子

  案例一

  小张于2023年7月本科毕业,当月找到工作并参加职工医保一直缴费到2025年7月,如今小张考上了研究生,打算在今年9月参加2026年厦门市居民医保。那么,他是否存在待遇等待期?是否可以享受新生连续参保待遇倾斜政策?

  截至2025年7月,小张已连续缴纳职工医保24个月,只要在3个月内补缴2025年居民医保费,那么他的参保时间将视为连续。这样他在9月参加了2026年居民医保并缴费,不仅没有等待期,待遇享受期还可以从2025年9月1日开始,直到2026年12月31日。

  案例二

  小李自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连续缴纳职工医保,今年作为新入学大学生,他在12月1日参加了2026年厦门市居民医保费并缴费,从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小李可从2026年4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由于小李职工医保断保超过3个月,因此无法视为连续参保,2026年将存在3个月待遇等待期。

  案例三

  在家备考研究生的小王,未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直到今年9月1日上岸入学后,才打算参加2026年厦门市居民医保。小王如果9月1日同时参加2025和2026年厦门市居民医保并缴费,是否存在待遇等待期?从何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因此,2025年小王存在待遇等待期,为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没有待遇等待期,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醒

  省内新生在厦门参保时,将自动暂停省内其他地市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医疗救助等特殊身份学生除外)。

  省外新生可通过以下操作确保厦门市居民医保待遇享受:

  01、及时办理停保手续

  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暂停(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线上或线下办理)。

  02、按时办理参保登记

  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03、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打开“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点击“服务-业务经办-转移接续手续办理”,选择“跨省关系转移接续-发起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等待原参保地通过申请后,就可以成功将医保关系进行转移,确保医保待遇无缝衔接。

  04、签署知情同意书

  为避免重复参保缴费,在厦参保时未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的省外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小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关系,或通过原参保地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停保。

  其余情形可至我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咨询办理,也可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0592-12345转医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厦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生医保】可获厦门中小学生/大学生医保参保对象条件、参保缴费方式/标准、报销政策/比例/标准、医保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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