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

导语 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指南,将详细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及参保手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参保后的缴费流程及缴费程序、参保后社会保障卡的申领程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处理等。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每一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一致,2007医保年度最高限额为5.3万元,超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制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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